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會責任報告(以下簡稱“本報告”),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暨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等規定,在總結回顧過去一年來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及落實可持續發展的具體情況基礎上編制,公司以真實、客觀地態度披露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做法和信息。本報告是公司連續第六年向社會公開披露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時間范圍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報告于2015年3月27日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36次會議、監事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